加强室内污染监管,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室内污染是指:由于室内引入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污染源或者室内环境通风不佳,导致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无论数量还是种类上不断增加,引起人们的一系列不适应症状的现象。室内污染主要是人为污染,多种污染物共同存在于室内,长时间联合作用于人体,涉及面广,接触人多,并可通过呼吸道、皮肤等途径进入机体,其健康危害不容忽视。室内环境的优劣与人民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关系到千家万户。因为人类60—70%时间生活在室内,在城市里,这个比例高达80-90%。
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每年由室内污染引起的超额死亡可达11.1万人,中国标准化协会调查结果显示,68%的疾病和室内空气污染有关。室内空气污染已经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重量级“隐形杀手” ,尤其对儿童和老人的危害更大。 目前,我市室内污染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污染源较多。近年来家庭、办公室、公共营业场所、学校等场所室内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污染都在增加。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室内环境与健康分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联合发布的《2011长江流域城市居民室内空气品质调查报告》显示,仅从化学污染方面来看,受访城市居民家中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4种主要化学污染物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二甲苯超标最严重,甲苯次之。这些室内污染物主要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而产生危害,而其中甲苯、二甲苯,以及苯、乙苯等苯系物则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及血液系统具有毒害作用。
室内颗粒物也是目前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个大问题,居民群众对室内灰尘水平满意度普遍偏低。事实上,相比较室外,室内环境更应以PM2.5为标准,应该严格净化室内空气。因为室内封闭的环境、狭窄的空间,更容易让灰尘等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效应放大。而公共场所中因人流多,呼吸道疾病更易交叉感染,其中一个重要污染源即空调通风系统的污染。大型商场、超市、宾馆使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其滤器仅能过滤掉空气中40%的可吸入颗粒物,空气在流通过程中都要经过中央空调系统管道,而一旦管道或风口受到污染,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就可以通过管道在整个空间内循环。当建筑物内空气被流行性致病菌感染,而空调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消毒时,病菌便通过中央空调“散布”,经呼吸道传播的疾病就更易被传播开来。其中空调通风系统所引起的人体健康损害和疾病种类达几十种,但主要有三类疾病:传染性疾病(如军团菌病)、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和不良建筑综合征。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对450座办公楼进行调查,结果发现,50%的中央空调室内空气质量恶化,且来自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污染占室内空气总污染程度的一半以上。
二是污染情况比较严重。据一次由高校与网络联合对杭州的室内空气情况进行的抽样调查,超过80%的调查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现象。另据山东省卫生监督所和省疾控中心对济南、淄博、泰安三市的30家公共场所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抽检,其中空调风管积尘量属中等污染的有9家,严重污染的有21家;积尘中细菌总数轻度污染的有4家,中度污染的有6家,严重污染的有20家,其中一家商场使用的中央空调细菌超标高达190倍。
三是监管主体不明。目前,我市尚存在室内空气污染管理主体不明、投诉难、处理难、市场鱼目混珠等状况,这些对于室内空气污染的防治极为不利。目前室外的污染等问题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车间、工厂内的污染危害由劳动保护部门负责。室内环境作为作为一个与人民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却没有明确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体系,室内环境监测与治理市场却又相当混乱,群众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由谁主管,有关的监测、治理单位的资质由谁确定、审核、监督,权益受损找谁投诉等等,均未明确,人民群众因室内空气污染权益受侵害时存在“维权难”。
加强室内污染的监管和治理,也是着力建设生态型城市,实施民生优先战略,着力打造安居乐业示范区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更好地防治室内空气污染,提出如下建议:
1、率先制定我市室内污染防治的地方条例。
目前,我国对室内空气污染控制已有一系列相关标准。例如,有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有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但各项标准和规范,各有侧重,有着不同的评价范围、检测项目和检测限值。
建议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尽早对市内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空气情况组织检测,能够在全国先行一步,制定我市室内污染防治的地方条例, 积极推进我市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和室内污染防治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从而使杭州成为全国最早制定室内污染防治地方法规的城市,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提供有力的实践数据和理论依据。同时,,
2、明确室内污染监管部门。
室内环境作为一个与人民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的污染问题,却没有明确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体系,是造成室内环境监测与治理市场混乱主要问题之一。
因此政府能够尽快明确室内空气污染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并从法律上赋予空气污染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权、责。根据国际惯例,室内污染问题一般由环保部门负责,如美国、台湾地区等。同时,2011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批复反映居住环境受餐饮业污染的群众来信上也指出,环保部门不能坐视不理,并责成有关环保部门从速查处。因此建议室内污染问题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较为合适。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室内环境监测单位进行培训,发放管理资质,无证严禁监测,装修单位与监测队伍必须分开,从严管理。
3、加强对环保型建材的开发与应用。
我市应该加快研究、开发与应用有害物质含量低的环保健康型的装饰装修材料;应该进一步鼓励、促进我市环保型建材产业的发展;应该大力发展我市的室内污染控制技术,使室内的污染物得到控制和分解,减少危害。
4、正确引导消费者认识和鉴别环保型室内材料。
大力宣传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倡和促进绿色消费。一方面提高消费者选用中国环境质量体系认证的绿色产品的意识,另一方面提高装饰装修企业从业人员的室内环保意识,提倡绿色设计和施工,选用环保型室内装饰材料等。从室内装修的源头抓起,使消费者身心健康切实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