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农村地区酒驾现象需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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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16 07:04:14
来源:admin
自实施“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对酒驾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但在一些农村地区,随着农民群众经济收入日益增长,农民购买货车搞运输,添置轿车、摩托车、电动车代步行的现象日益增多。很多人对酒后驾车的危害认识不足,安全意识相对淡溥,加之农村受警力的限制,农村部分地区查处酒后驾车的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农村地区道路酒驾现象比较突出,并不时引发交通事故。对此,我市交警部门应引起重视。为此建议如下:

一、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村委密切配合,强化酒驾整治工作力度,增强此项工作的系统性和持续性,逐步在农村道路实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农村,人人自觉遵守,使这项工作在农村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二、交警部门应建立农村酒驾整治常态工作机制。在农村广大地区应增设若干交通巡警勤务点,积极探索农村地区交警和镇派出所联勤联查常态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村道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创新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送文化进农村和“交通安全电影下乡”活动等方式方法,加大农村酒驾危害的宣传力度。

四、建立村民相互监督有偿举报机制。发动村民群众相互监督,给予举报属实的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坚持交警指导村民群众自治,切实预防减少农村地区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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