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示范型农村信息经纪人培育工作的建议
从国外的情况看,当农业信息经纪人得到发展后,就会逐渐向着信息机构发展,在此过程中会向信息资源上下游延伸。当这些具有相当多的行业经验和对当地资源的非常了解的信息机构向信息资源的上下游发展,势必会产生许多有地方或者行业特色的信息资源。这更有利于成为我国挖掘、保护、建设和发展地方区域信息资源的重要依托。示范型信息经纪人是开发区域信息资源的关键人物。在新农村的建设中,通过培育和发展有特色的示范型信息经纪人,促进农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市场建设,无疑会对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状况、为农民增加和创造财富起重要的作用,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起重要的作用。
为此,建议:
一、落实责任。中央政府推动,各区、县(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如乡镇(街道)选拔、落实示范型信息经纪人候选人名单;劳动保障局和文广局提供技术培训,费用支出财政承担;财政部门还应给予贫困行政村电脑配备等提供适当补助等。
二、制度管人。由乡镇(街道)在征求村级领导和部分村民权威骨干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村信息化促进规划和示范型信息经纪人工作条例(与文化员工作条例合并)。也就是明确规定了示范型信息经纪人同时还将承担村级文化宣传员工作。然后,由乡镇(街道)直接与示范型信息经纪人签订劳动合同,落实适当工资和“五险”,办公室和图书室等落实到村委会。
三、定岗定人。以行政村为单位,一村培育一人。选择应考虑情商、智商和文艺才能均高者,尤其要把情商放首位。参与候选人员很多的话,可以考试+面试择优录用。
四、考勤考核。示范型信息经纪人的考勤考核由村级政府负责。对不合格者,通过乡镇和村级两级政府与当事人沟通后,及时更换新人。
五、资源整合。在全国各地,不少行政村都配有文化部门支持的图书室和专职文化员。如果是这个情况,建议符合条件的文化员可以优先培育成示范型信息经纪人。不符合条件的文化员应该让位把工作移交给示范型信息经纪人。有经济实力的行政村当然也可以保留原有文化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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