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际姐妹学校建设的建议
应该说,建设姐妹学校,姐妹学校之间通过教师互训、师生互访、学生留学及夏冬令营等,对加强彼此之间的友谊,促进教育文化交流,开拓师生视野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国际姐妹学校建设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学校间的匹配度不高。国际姐妹学校的建设主要是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搭桥,由于中间机构普遍以赢利为目的,因此出现了不少“拉郎配”的现象,造成姐妹学校之间交流合作的基础不实,匹配度不高。
2.交流合作的内容单一。由于姐妹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往往时间较短又基本集中在假期,因此师生间的“互访”和“冬夏令营”成为主要形式,而游山玩水又成了主要的内容;尽管也有所谓的教育文化交流,但又常常流于形式、止于表面,不能起到应有的交流作用、促进作用。
3.“交流合作”成为领导的福利。目前,国际姐妹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主要集中在英语等少数几门学科,且“互访”、“互训”时基本都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带队,出国“交流合作”成了一些领导干部的福利,成为他们利用公费境外游玩的借口,滋生新的腐败。
针对以上现象,建议制订《中外教育交流合作条例》,对姐妹学校建设等事项进行规范:
一是坚持交流合作的政治性。坚持改革开放,依法交流合作;二是坚持交流合作的公益性。正确把握交流合作的宗旨和性质; 三是坚持交流合作的适用性。防止盲目攀比、一哄而起现象的产生;四是坚持交流合作的规范性。加强姐妹学校设立的审批,加强交流合作过程的指导,加强交流合作收费的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参与交流合作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