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公文规范化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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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17 17:10:10
来源:admin
    据见今年6月份《钱江晚报》报道,党政机关的用字规范化情况不容乐观。此次共抽取党政机关相关单位的公文、简报120多份约15万字,共查到不规范汉字152个,其中有93个字出现在简报中,不规范字的总比例约占1%。,主要是错别字。另外,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也不够规范,尤其是行文日期的落款问题比较突出,比如“二〇〇六”的“〇”有的使用阿拉伯数字“0”,也有的使用英文字母“o”,这两种用法都是不对的。而公文、简报中的标点符号也经常出现误用,比如标题中随意使用标点符号、表示序数的阿拉伯数字后用顿号、“一”后面用实心圆点等不规范情况,并且公文字体也比较随意,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设置。
    以上不仅是党政机关存在的问题,更是各级各类公文写作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进一步规范行业公文格式,提高公文质量,增强公文效能,亟不可待,为此建议:
    一、党政机关由党政办,其他单位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继续组织文秘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点符号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提高用字规范化和标准化意识。
    二、强化窗口单位的引领作用,首先提高四大领域(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规范化和标准化意识,在社会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和公文写作的规范化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人员公文写作培训工作,凡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进行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做到人手一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点符号用法》等文秘工作必备书。
    四、加强在各类私营复印店的管理和指导,定期检查或培训,提高他们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确保从复印店里出来的公文符合规范。
    五、重视发挥媒体的宣传,积极对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舆论导向。通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街头宣传窗、社区宣传栏、学校黑板报等及时播报用语用字规范化的相关信息,制作专题节目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提高使用规范用语用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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