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四项举措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为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中共淳安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自在宗教团体积极配合下,努力加强县内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调研,掌握宗教场所运行情况。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鲁连美先后带队到龙川湾、老茶场、里商、蜜山等重点宗教场调研,并与宗教界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目前我县有佛教、基督教两大宗教,合法宗教活动场所136处,信教群众约3万余人,分布在全县23个乡镇。
二、凝聚共识,抓住人才培养关键因素。把场所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注重规范宗教场所建设和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宗教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采取会议部署、集中培训等方式,调动基层信教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形成宗教场所持续向好发展的局面。
三、健全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建设。推动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基层乡镇、村平安考核,完善管理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坚持定期集中考评和日常随机抽查相结合。结合地域环境特点,根据场所的建设规模、信徒数量、自养能力进行分类,设定符合实际的差别性目标,调动基础设施差、偏远零散小场所的开展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
四、依法依规,提升同心引领水平。落实宗教政策,开展法律法规进场所活动,注重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把促进宗教与社会和谐、不同宗教间和谐、宗教内部和谐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宗教界爱党爱国热情,坚定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