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大力推进新形势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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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21 1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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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加强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把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党外干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整个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同步实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明确目标,加大选配力度

市委坚持把党外干部配备纳入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统筹部署,明确目标要求。2009年以来,先后召开4次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出台了2轮“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提出了“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党外干部队伍”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党外干部配备数量、比例。2013年,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2013〕1号),进一步强化了在党外人士中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要求。在研究起草全市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三好”干部队伍建设方案、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中,都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列为重要内容。这些制度文件充分结合杭州实际,主动提高标准要求,如规定区、县(市)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少于8个(省要求5个)、后备干部中党外干部比例达15%(省要求10%)等,充分体现了市委抓好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二是抓住有利时机,及时配备到位。紧紧抓住领导班子换届、机关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后备干部集中调整等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党外干部配备,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配党外干部,对党外干部配备不达标的干部人事安排方案原则上不审批、不上报。同时,制定《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办法》,明确对领导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党外干部可以破格提拔。上次换届后,13个区(县、市)政府班子中党外干部配备全部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至2015年10月,市本级40个政府工作部门中配有党外干部的部门数8个;区、县(市)309个政府工作部门中配有党外干部的部门数101个;全市法检两院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8名(超过省里提出的5名要求)。三是做好日常配备,注重适时选拔。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强调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出缺时,实行定向选配,一时没有人选的,留出空额限期补充。创新思路方法,采取定向推荐提名、竞争性选拔等方式,促进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在2009年、2012年杭州市两次竞争性选拔中,定向推出岗位,共选拔9名党外干部。注重从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发现培养党外干部,进一步拓宽人选来源。如,从2013年起,每年开展机关、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选派了8名不同领域的党外干部交流锻炼,从中发现了一批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较好的年轻党外人才。四是加强梯队建设,充实后备力量。2013年开展市管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明确党外后备干部要达到“两个不低于”的要求(不低于现班子比例、不低于上届后备比例),并请市委统战部在全市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外后备干部人选。集中调整后,市管后备干部中有党外干部91名,占总数的12%,其中市管正职后备干部9名,各区、县(市)管后备干部中党外干部比例平均达到15.9%,均高于上次调整。在全市“五个一百”年轻干部梯队建设中注重保证各年龄段党外干部数量,共择优选拔了54名年轻党外干部重点关注培养。同时,坚持政策引导,积极创造条件,在公务员考录、选调生确定、大学生村官招考中,党外人士都有一定数量,以保证党外干部队伍接续发展。

二、系统培养,提高能力素质

根据党外干部特点和成长规律,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更加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深化教育培训。把党外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抽调参加各类主体班次、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培训,积极开展案例式、体验式、开放式等实践教学。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努力提高党外干部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近3年来,市级各类主体班次培训处级以上党外干部165人次。二是强化实践锻炼。针对党外干部成长特点和履职经历,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一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国际峰会”等重点工程和国家部委、上级机关挂职、任职锻炼,明确各类挂(任)职锻炼中党外干部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0%。去年,会同市委统战部在下城区率先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党外人才实践锻炼基地,选拔党外干部到区直机关和基层街道挂职锻炼。3年来,市本级共选派42名处级以上党外干部参与各类挂职锻炼,区、县(市)选派373名党外干部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审批、信访维稳等工作,领导能力和实践经验不断得到增强。此外,市管党外干部还被中央统战部选派到西部挂职,挂职期间表现优秀,得到了中央统战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搭建成长平台。根据领导班子结构配备需要,有意识地把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党外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尤其注重正职岗位的历练。目前,全市有市管正职领导干部6名,区、县(市)管正职领导干部31名、乡镇街道党外正职4名。为给党外正职营造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2012年8月,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统战部,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内部合作共事制度的意见》(试行),从“充分发挥党外正职作用、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营造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四方面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内部合作共事制度进行了规范,确保党外正职有职有权有责,以制度为保障,助力优秀党外干部大胆工作、有所作为。这项工作得到中央统战部的高度肯定。四是严格管理监督。坚持党内党外同样标准、同等要求,积极推进党外干部考核了解常态化。结合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后备干部考察、专项考察等,了解掌握党外干部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对区、县(市)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履职情况实行“月报季访”、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实行“季报五访”,还通过定期到党校与学员谈心谈话、周三部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等一系列制度,把对考核了解功夫下在平时。市委组织部定期分析党外干部状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同时,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对党外干部看大节、看主流、看发展,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热情关心,注重尊重、维护他们的具体利益。

三、完善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把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和系统工程,明确职责分工,注重发挥合力,共同推进落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把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今年,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将严格按要求培养选配党外干部作为专项考核内容,细化为个6个考核点,计入党委(党组)实绩考核分值中。建立《党建工作报表》,对落实党外干部配备要求的数据指标实行定期报告,加强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和报表数据,作为对党委(党组)和主要领导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与市委统战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共同培训、协同考察等有关制度。近年来,与市委统战部多次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沟通研究,联合开展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督查调研,共同开展党外市管后备干部预备人选推荐等等。注意加强沟通,共同掌握一批优秀党外干部名单,根据党外干部的一贯表现、人岗相适和成熟度等情况,适时予以使用。三是加强督查落实。实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半年通报和年终总结制度,不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和专项考核,及时掌握情况、推动工作落实。每年结合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对各地当年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及时提醒、督促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一是围绕换届需要,落实配备目标。根据市县乡三级换届目标,认真分析研究班子结构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做好党外干部需求测算和补充配备工作。二是着眼国际峰会,加强培养锻炼。运用好“国际峰会”、“五水共治”等工作平台,及时安排党外干部在重大项目中挂职锻炼和任职交流,跟踪考察了解干部表现,对素质过硬、换届时适合进入各级政府班子的人选,提前放到正职岗位、重要岗位上锻炼。三是研究有效措施,破解难点问题。加快研究推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常态化的政策措施,防止松一阵紧一阵,特别要防止换届时“急用现找”的问题。同时,要注重研究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的具体办法,拓宽党外干部来源渠道,切实解决党政机关党外干部数量较少、成长路径趋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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