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的基本概念
●统一战线的涵义统一战线就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我们现在讲的统一战线,专指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组织的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实现各个时期特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团结本阶级各个阶层和政治派别,并同其他阶级、阶层、政党及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一定的共同目标下结成的政治联盟。其实质是大团结、大联合。
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新变化,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农民日益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他们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同时出现了大量新的社会阶层,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伟大征程中,需要统一战线在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把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都凝聚起来、调动起来、发挥出来。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仍然需要继续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把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海内外中华儿女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这些变化表明,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己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统一重要地位
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基本问题。
一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面对繁重复杂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统一战线作为团结各方面力量的广泛联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任务更加繁重。
二是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问题,统一战线作为推动 “一国两制”方针实施的重要力量,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是在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促进和谐世界建设的过程中,面对国际敌对势力利用所谓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统一战线处在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在坚持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牢牢把握和切实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方面的责任更加重大。
四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始终面临的重大课题,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特殊的群众工作,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不可或缺的独特优势。总之,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特征
具有以下4个鲜明的特征:
一是空前的广泛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在我国出现,统战工作对象增多,同时由于“一国两制”的实施,团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
二是巨大的包容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团结起来,求同存异、共同奋斗,统一战线具有巨大的包容性;
三是鲜明的多样性。社会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呈现出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选择性、自主性、差异性日益增强,统一战线具有鲜明的多样性;
四是显著的社会性。统战工作由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由大城市拓展到中小城市,由公有制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单位,参与统战工作的部门和组织日益增多,统一战线具有显著的社会性。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统一战线的性质及任务不同,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也有所不同。
1979年召开的第14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1981年召开的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10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把统战工作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
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把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确定为15种对象。主要包括:(1)各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 (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7)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 (8)中介组织从业人员;(9)自由职业人员;(10)原工商业者;(11)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12)香港同胞、澳门同胞;(13)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14)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15)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
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新增加了第 (7)、(8)、(9)项和 (11)项的“及眷属”为统战工作对象,去掉了“回大陆定居的台胞”这一项。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重点:党外代表人士
《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指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界、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是坚持进步性和代表性相统一;三是坚持政治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五是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完善机制、推进选拔,努力造就一支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与党长期亲密合作、德才兼备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根据这个要求,要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一是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培训和政治引导,巩固党外代表人士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
二是提高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在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有关人民团体任职和多岗位交流等形式加强实践锻炼,提高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党外代表人士深人基层、深人实际、深人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四是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引导党外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支持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在培训党外人士中的作用。社会主义学院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迸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社会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无党派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大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代表人士队伍。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党外人才成长规律,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工作纳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培养选拔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后备队伍结构,掌握不同层次的后备队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党外人士后备队伍。要拓宽视野,坚持标准,重点培养,梯次配备,促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继续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
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外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占有比例和数量的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并切实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为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统战部要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在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统战部、组织部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做好各级政协常委、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统战部要对政府参事、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聘任工作加强指导。完善党委及其部门负责人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建立党外代表人士举荐和考察责任制。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发展目标
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建设,推动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提供广泛支持和有力保障。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职能
第一,爱国统一战线是实现广泛团结,凝聚人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证。迸人新世纪,党和国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党的十六大做出了21世纪头二十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完成这些宏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团结,必须依靠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必须依靠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统一战线的本质就在于大团结。大联合。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是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这一联盟从总体上看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基础,实现大陆范围人民的团结;以拥护祖国和平统一为基础,实现大陆同胞与台港澳同胞的团结;以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基础,实现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的团结。有了这种空前广泛的联盟,我们就能够把一切共产党员和非共产党员,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无神论者和宗教信仰者,汉族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国内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全民族的意志和智慧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总目标上来。这样,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就会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会形成更加广泛和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二,爱国统一战线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加强团结合作,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第三,爱国统一战线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新旧体制的交替,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由于国际上局部地区民族、宗教冲突的加剧,我国社会中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有可能被触发以至激化。国际敌对势力颠覆社会主义的图谋一直没有停止。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任务,也是统一战线应该担负的一项重要工作。协调好统一战线内部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以及各方面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巩固发展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统一战线汇集了各方面党外代表人士,他们在各自所联系的群众中往往具有我们党不可替代的影响。同样的语言,由他们说出来,有时比我们说更容易被他们所代表的群众接受;同样的工作,由他们去组织和开展,常常比我们去做效果更显著。通过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可以有效地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对实现我国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爱国统一战线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党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警惕并随时克服一切脱离人民群众的倾向,这对能否巩固执政党地位是一个严峻考验。密切联系群众,必须体察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统一战线中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党外人士,联系各自的群众,代表各自群众的利益,反映各自群众的要求。他们站在不同的角度想问题、提意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既有共识,也有歧见;既有正确的意见和建议,也有不那么正确,甚至错误的看法。唯其如此,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现实。从这里,我们能够了解到通过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社会信息私情况,听到不易反映上来的呼声和意愿,获取难以得到的建议和批评。这就有助于我们党在研究形势时,更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做到胸中有数;在制定政策时,更准确地体察群众的心理,做到符合民意;在解决问题时,更切实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赢得民心,真正获得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爱国统一战线是安排人事,合作共事,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必要途径。充分发挥参政党和党外人士在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统一战线的一项传统工作。实践证明,搞好党外人士安排,加强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有利于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有利于保证各方面人民群众广泛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有利于调动各种社会力量一起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党外人士是我们国家各领域、各层次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之一。安排一批人,影响一大片。统一战线的人事安排,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复杂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有全局观念和政治眼光,亲自动手,过细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紧密配合;需要及早发现人选,长期培养帮助。
第六,爱国统一战线是联络友谊,沟通感情,促进实现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桥梁纽带。保持香港和澳门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 “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工作,切实加强各界人士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广泛团结,切实做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最终解决台湾问题,需要海内外全体拥护祖国统一的仁人志士的共同努力。和平统一祖国,必须发挥统一战线联系面广的优势,依靠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力量。统一前,必须通过不断发展壮大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广泛团结,增进交流,联络友谊,沟通感情,寻求共识,化解隔膜与障碍;统一后,在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条件下,更需要依靠统一战线来广泛团结意识形态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的人们,同心同德,携手奋进,一起谱写振兴中华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