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超过1.5亿人
“这充分表明了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有生力量、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
周伯华介绍,多年来,各级工商部门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再就业。仅2009年,全国工商系统就引导、支持7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再就业。
记者了解到,今后,工商部门将继续通过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抓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包括,对符合政策法规规定条件首次进行创业的人员,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收费;鼓励兴办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个体私营企业;指导个私协会举办就业招聘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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