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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局首次公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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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18 07:22:17
来源:admin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 国家宗教事务局17日公布了北京、上海、山东、浙江四省市佛教寺院、道教宫观基本信息。国家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刘金光表示,这是对依法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进行的首次公告,今后还将分批公告,并健全网上查询系统。

  据《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后,方可从事宗教活动。

  刘金光说,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保护佛教道教界合法权益,国家宗教局将分批公布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信息公告将方便社会公众识别和监督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效制止违规开展宗教活动和假冒佛教道教教职人员欺诈信众、借教敛财,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

  据了解,国家宗教局正在抓紧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将在此基础上对经批准开放的佛教寺院和道教宫观分批公告,统一挂牌,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并根据各地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变化情况,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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