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时间:2008-11-10 11:10:48
来源:admin
  本网讯 近日,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高校统战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宗教信仰人士,港澳同胞及在高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实施意见》强调,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大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力度,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本科高校应成立知识分子联谊会;重视留学人员统战工作,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逐步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成立统战理论研究会,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各高校主管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高校统一战线工作,把高校统一战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统战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高校统战工作的指导,健全全省高校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把统战工作纳入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高校要为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切实为民主党派组织、知识分子联谊会、侨联、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团体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充实高校党委统战工作机构,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落实高校党委统战部部长由校党委委员或常委担任的规定。要重视对统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加大统战干部使用交流力度。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要加强对高校统战工作的督促检查。

]]>
推荐快速链接: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2007-2025 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35058号-1

单位地址:富春路188号B座26楼 邮编:310006

技术支持: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