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宗教场所“除危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为杜绝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因建筑陈旧、老化等原因而造成安全隐患,余杭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开展场所“除危行动”,经过半年时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拆除危房11712平方,整体修缮1309平方,基本消灭了D级、C级危房,极大地保证了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做法:
一是全面排查,专业鉴定。采取区、镇(街道)两级排查的形式,分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偏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场所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区级层面突出人员密集的宗教活动场所,镇街层面突出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但需继续使用的场所房屋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委托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经专业鉴定,全区有23个场所存在D级危房30幢、面积11979.15平方米;C级危房8幢、面积1042平方米,急需进行整治。
二是分批推进、销号管理。区委统战部成立“除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对D级、C级危房拍照取证、建档造册,形成整治清单,以清单形式采取销号管理制度,按照人员集聚、危险程度等因素,分三批推进整治,不整治到位不退出清单。对完成整治工作的,需重新鉴定,达到C级以上才予以销号。统战部部务会议每周一次汇报研究整治进度,分析、协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紧盯所在镇街和场所打好除危攻坚战。
三是压实责任,整治到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压紧压实危房整治工作责任。要求场所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进行自拆自改;要求宗教团体做好有关场所信教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确保拆改工作有序稳定推进;对镇街实行“20日工作法”,限期20天完成除危处置,3天一催办,第21天现场确认处置结果,对未能按期完成除危处置的,提交区安委办,纳入区级督办。整改方式按危险等级和场所实际情况,采取拆除异地新建、原拆原建、拆除扩建、维修加固等方式,但最终必须再经第三方机构鉴定为B级及以上才算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