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做好企业家引导工作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该《意见》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意见精神,余杭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等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意见》的宣传学习。首先通过企业家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企业家发布相关信息,让企业家第一时间了解《意见》主要精神。然后召开以工商联执委为主的企业家座谈会,学习《意见》精神,畅谈感受。我区企业家反响热烈,纷纷表示《意见》的出台,大大鼓舞了人心,给广大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必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的改革创新活力。企业家座谈会后,利用全区基层商会换届、年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传达学习,赴企业走访调研等机会,充分宣传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文件要求。
二是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企业家开展井冈山培训、淳安县培训,通过现场教学、情景教学、访谈教学等方式,让企业家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企业家“四信”,引导企业家健康成长。特别是在淳安县,听下姜村老支书讲习近平总书记与下姜村的感人故事,在县委党校聆听十九大报告辅导讲座,使企业家们深受教育。参加培训的非公经济人士纷纷在工商联执委微信群谈体会和感想。参训企业家的心得体会对其他非公经济人士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起草《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并由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文件。召开“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企业家们表示,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下发的文件和召开的有关会议中,特别强调要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即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兴业报国的担当精神、开放大气的合作精神、诚信守法的法治精神、追求卓越的奋斗精神。要求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讲好“余商故事”、宣扬“最美创业人物”,大力营造创业创新、勇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四是广泛开展走访调研加强联系解决问题。牵头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制度,结合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家的所思所想所盼,有针对性地研究、反映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的改革创新活力。认真开展组织部和经信局牵头的“千干联千企访千才”活动,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收集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家反映的养老金偏高、劳动力减少、“最多跑一次”、老旧厂房提升改造、引进人才中遇到的困难等问题,积极与区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沟通或向区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协调处理。
余杭区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