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自新条例正式公布以来,萧山区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了两个“三级”学习培训活动,即宗教干部中的“区、镇、村”三级和宗教界“团体、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三级学习培训,确保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做到各个层次全覆盖。
2017年12月14日,萧山区召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会上,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童一峰向与会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镇街统战干事细致解读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区民宗局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向各镇街(包括辖区内有关村、宗教活动场所)发放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学习资料800余份。组织召开学习培训会,邀请省市宗教部门相关领导、专家对我区宗教干部、团体负责人、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等专题讲解新条例。同时积极做好指导与帮助工作,协助各团体组织开展对全体教职人员的新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教职人员全面、准确、深入地领会和把握新条例,依法开展各类宗教活动。
各镇街也纷纷结合各自实际,通过镇街统战工作会议、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张挂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通过大力宣传和学习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萧山区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各级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新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萧山区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