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阳生指出:爱国宗教团体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中肩负重任
发表时间:2008-06-16 09:54:51来源:admin
楼阳生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宗教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如何促进宗教关系更加和谐,统战、民宗部门与爱国宗教团体一道担负着艰巨任务和重大责任。一是高举一面旗帜,积极传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宗教界人士特别是年青一代一定要高高举起爱国爱教这面旗帜,坚持把独立自主自办方针贯穿到各个方面工作中去,使这一基本方针为更多的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所认同和接受并上升为自觉的行为准则。同时要注意防止把经讲歪,要把教义中的精华、真经很好地传承下来,以正压邪,不能让异端邪说有任何市场。二是加强两个引导,切实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信教群众也是公民,不仅有宗教需求也有生存、发展的需求,我们说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至少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引导他们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另一方面要引导他们为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服务,这两者不可偏废、相辅相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宗教界要注意把握三点:一要牢固树立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理念,五大宗教教规教义中都有与“和谐”相关的内容,要对其进行挖掘、作出积极的阐释并成为广大信教群众的共识;二要不断强化法制观念,作为信徒首先要学习与宗教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公民还要学习根本大法---宪法,尤其是教职人员,要带头学法,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健康开展;三要进一步增强抵御渗透的警惕性和敏感性,真正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坚持三条标准,努力培养和造就接班人。爱国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事关爱国爱教力量的发展壮大,是一个长远战略问题、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不仅十分重要而且非常紧迫。要着眼提高素质,固本强基,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标准,抓紧各级宗教团体后备力量培养,保证爱国宗教团体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里,并且一代一代传下去。
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陈金彪,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王毅,省民宗委副主任邢越生,以及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