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新生代企业家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2020-10-19 11:10:56  来源:admin

市工商联,各区、县(市)委统战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强培养,树立新时代杭商形象,鼓励我市新生代企业家为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而努力奋斗,根据年度计划,我部定于11月中下旬举办2020年新生代企业家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1月27日(星期五),学期半个月。具体时间以市社院入学通知为准。

地点:杭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科海路288号)。

二、主题

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文件要求、《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适应新发展格局,助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弘扬企业家精神、抗疫情促发展,树立新时代杭商形象开展研讨,提振新生代民营经济人士夺取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信心和决心,为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做出新生代企业家的努力。

三、培训对象及条件

杭州市和各区、县(市)新生代企业家代表。

参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声誉;(2)拟作政治安排的后备人才;(3)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新制造、新基建、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重点行业优秀董事长、总经理和企业二代接班人;(4)包括但不限于各区县(市)新生代企业家组织成员;(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四、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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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好“青蓝接力工程”,协助做好学员选调工作,并确保学员能按时参加学习。

2.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遵守防疫纪律和学院管理规定,不能请假,不能随意退学。学员在校表现将向推荐单位通报。

3.将《学员登记表》、《2020年新生代企业家研修班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10 月 28日前传真至我部。并请将电子版发到邮箱。相关电子版,请登录市委统战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ztyzx.org.cn/。

联系人:蒋丽霞。电话(传真):85256478,邮箱:hztzbjjc@163.com。

附件:1.学员登记表.docx

2.2020年新生代企业家研修班汇总表.docx

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

2020年10月15日